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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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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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27s |
每瓶装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18 |
国药准字Z350206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外伤出血。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亦可用酒送服。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成分 |
人工麝香、三七、血竭、没药(醋炙)、红花、冰片、朱砂、乳香(醋炙)、当归(酒炙)、儿茶。 |
三七。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片;具特异香气,味微苦、涩。 |
散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本品为处方药,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如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3.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