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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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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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87 |
国药准字Z44023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舒肝解郁,开胃消食。用于气食郁滞所致的胃痛,症见脘腹胀痛﹑倒饱嘈杂﹑纳呆食少﹑大便不调;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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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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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苍术(米泪浸三宿,炒)﹑抚芎(酒洗)﹑神曲(炒)﹑香附(童便浸,炒)﹑栀子(炒)﹑陈皮﹑半夏(炮)﹑白茯苓﹑连翘﹑莱菔子(炒)﹑枳实(麸炒)﹑白术﹑黄连(酒炒)﹑山楂(去核)﹑木香﹑当归(酒洗)。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 孕妇慎用。 3.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