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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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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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克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86 |
国药准字Z200032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解郁,宽中除满。用于胸脘痞闷,腹中胀满,饮食停滞,嗳气吞酸。 |
健脾化滞,理气止呕。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引起的胃脘疼痛气逆胸满,倒饱嘈杂,嗳气吞酸,呕吐恶心,宿食停水,食欲不振,大便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 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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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急性胆囊炎者、急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
槟榔、香附、枳壳、陈皮、砂仁六神曲、山楂、谷芽、麦芽、桔梗、白扁豆、厚朴、黄连、瓜蒌、鸡内金、萝卜子、枳实、吴茱萸、茯苓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涩、苦。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浅黄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急燥易怒、口干、头晕血压高。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就到医院就诊。 6.哺乳期妇女慎用,感冒期间停服。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