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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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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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丸重1g |
每55粒重约9g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076 |
国药准字Z130213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解郁,宽中除满。用于胸脘痞闷,腹中胀满,饮食停滞,嗳气吞酸。 |
和胃降逆,健脾消胀,通络定痛。用于胃疼,胀满,痞闷,纳呆,嗳气,烧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5~110粒,一日3次,饭前用米汤或温开水送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急性胆囊炎者、急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
百合、茯苓、玄参、乌药、泽泻、麦冬、当归、白术、茵陈、白芍、石斛、九节菖蒲、川芎、 三七、地榆、延胡索、蒲黄、鸡内金。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涩、苦。 |
本品为棕色的小蜜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