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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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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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重0.25g |
7.5g*10袋(鼎鹤)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7 |
国药准字Z200935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明目,退障。用于风热上攻,目赤肿痛,翳膜外障,流泪羞明。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冷开水浸润后,涂入眼角,一日2~4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1(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地黄、防风、菊花、薄荷、黄芩、冰片、炉甘石、大黄、金银花、熊胆、麝香等30味。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糊精、蔗糖 |
性状 |
灰棕色的柱状细条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腥物。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3.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蘸点眼药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如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明显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如与其他眼药同用,应在间隔1小时以后方可应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