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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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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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重0.25g |
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87 |
国药准字Z220215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炎,明目,退障。用于风热上攻,目赤肿痛,翳膜外障,流泪羞明。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冷开水浸润后,涂入眼角,一日2~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慎服。 |
成分 |
黄连、地黄、防风、菊花、薄荷、黄芩、冰片、炉甘石、大黄、金银花、熊胆、麝香等30味。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吗,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灰棕色的柱状细条 |
本品为桔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凉、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腥物。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3.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蘸点眼药后,应无明显沙涩磨痛,如有异感,或用药3天后症状无明显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5.如与其他眼药同用,应在间隔1小时以后方可应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