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以C21H31N305计算10mg |
40mg*7片 |
生产企业 |
威海诺达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134 |
国药准字H200701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类的抗高血压药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易集康。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易集康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在饭前、饭中或饭后服用,一日1次。1.原发性高血压: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通常建议起始剂量应为2.5-5mg。有效维持剂量为每日10-20mg(1-2粒)。剂量应按血压的变化来调整。每日最高剂量为40mg(4粒)。肾损伤的患者、不能中断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因种种原因血容量减少和/或血钠降低的患者以及肾血管性高血压的患者,应服用较低的起始剂量。使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开始使用易集康治疗时可能会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同时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由于这些患者血容量减少并且/或钠流失,所以应慎重合并用药,在开始使用易集康治疗前2-3天应停用利尿剂,对利尿剂不能停用的患者,易集康应从5mg开始,以后的剂量调整应根据血压来进行。如有需要,利尿剂可以重新使用。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某些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特别是两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动脉狭窄患者,在首次服用易集康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反应。所以建议2.5mg或5mg的较低的起始剂量,然后再根据血压来调节剂量。 |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40mg(1片),每日一次。在20-80mg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量大剂量为80mg(2片),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用药4至8周后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在考虑增加药物剂量时需注意用药时间。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透析病人有可能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应严密监测血压。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 |
副作用 |
对照临床试验表明:易集康一般耐受性良好。大多数情况下,不良反应在性质上是轻微的并且是一过性的。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易集康表现出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昏(6.5%)、头痛(5.4%)、腹泻(3.8%)和疲劳(2.9%)。其他发生率高于1%的不良反应为咳嗽、恶心、皮疹、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心悸、胸痛和哮喘。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昏厥、周围性水肿、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脸部、肢体、嘴唇、舌头、声门和/或咽喉、神经性水肿罕见(详见注意事项),如出现应立即停药。实验室检查异常:罕见与服用木品有关的标准实验室检查参数发生重要的改变。停用易集康,血尿和血浆肌酐增加,这种变化通常为可逆性的。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稍有减少。临床试验中,个别病例血钾浓度>5.7mEq/L,但通常为一过性。蛋白尿的发生率为0.7%。 |
超过3700例进行了替米沙坦安全性评估,包括1900例治疗超过6个月,1300例以上治疗超过1年,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可自行恢复的,绝少数需停药。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包括1041例以不同剂量(20-160mg)的替米沙坦治疗12周以上,总不良反应与安慰剂组相似。副反应发生率比安慰剂组高1%,具体见下表:替米沙坦安慰剂N=1455N=380%%上呼吸道感染76背痛31鼻窦炎32腹泻32咽炎10在上表中可见,副反应的发生率比安慰剂组高1%,流感症状、消化不良、肌痛、尿道感染、腹痛、头痛、头晕、疼痛、疲劳、咳嗽、高血压、胸痛、恶心和四肢水肿。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1455例以替米沙坦治疗病人因不良反应停药占2.8%,380例以安慰剂治疗病人因不良反应停药占6.1%。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用药剂量、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均无关。在六个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治疗组与安慰组的咳嗽的发生率相同为1.6%。补充说明,3500名服用替米沙坦的患者中,0.3%的病人发生了不良反应,具体情况如下,但还不能说明这些不良反应与服用替米沙坦有关:自主神经系统:阳萎、多汗、潮红;全身性:过敏、发烧、腿疼和感觉不适;心血管:心悸、依赖性浮肿、心绞痛、心动过速、腿浮肿和腹部ECG;CNS:失眠、嗜睡、偏头痛、晕眩、感觉异常、自发性肌肉收缩、感觉减退;胃肠道:胃肠胀气、便秘、胃炎、呕吐、口干、痔疮、胃?ρ住⒊ρ住⑽甘彻芊戳鳌⒀捞邸⒎翘匾煨晕赋Σ皇剩淮?痛风、血胆固醇高、糖尿病;肌肉和骨骼:关节炎、关节和腿疼;神经系统:精神焦虑、抑郁、神经质;抵抗机制:感染、真菌感染、化脓和中耳炎;呼吸系统:哮喘、支气管炎、鼻炎、呼吸困难和鼻出血;皮肤:皮炎、皮疹、湿疹和搔痒症;泌尿系统:尿频、膀胱炎;血管:脑血管疾病;特殊的感觉:视觉异常、结膜炎、耳鸣和耳疼。有1例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有使用ACE抑制剂治疗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片剂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化学名称为N-{N-[(S)-1-羧基-3-苯丙基]-L-赖氨酰}-L-脯氨酸,分子式为C21H31N3O5,分子量为405.49。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其化学名称为: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氢-苯并咪唑]-1′-基)甲基]-[1,1′-二联苯基]-2-羧酸。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罕见症状性低血压。如果患者已有血容量减少(如利尿治疗、限盐饮食、透析、腹泻或呕吐),服用本品更有可能发生低血压。充血性心衰患者不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均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重度心衰患者更易发生症状性低血压。这些患者应在医生监护下开始治疗,调整赖诺普利和/或利尿剂的剂量时必须密切随访。 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平卧,必要时静脉输入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没有必要禁忌再次服用本品,经扩充血容量使血压增加后,再次服用没有问题。在正常血压或低血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赖诺普利可引起血压的进一步降低,这种作用是预期,通常不需要中断治疗。如果低血压出现症状,则必要减少剂量或停用本品。 |
1、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片。2、肝功能损伤: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应慎用替米沙坦。当调整的剂量低于40mg时,需考虑更换药物。3、肾功能损伤: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R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少尿和/或进展性氮质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病人接受替米沙坦治疗时可能出现相似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