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诺普利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赖诺普利片

螺内酯片

规格

10mg*14片

20mg
生产企业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146

国药准字H41021619
说明
适应症

高血压: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

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

急性心肌梗塞:

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抗栓剂、阿斯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本品适用于以下情况: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

用法用量

本品应口 服,一日一次。和其他需一日一次服用的药物相同,本品应当在每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和血压反应个体化调整剂量(见【注意事项】)

原发性高血压:

本品可单独使用或和其他类型的抗高血压药物联合治疗。

起始剂量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常规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高度激活的患者(特别是肾血管性高血压、低盐或低血容量状态,心功能失代偿,或严重高血压)可能在首次服药后出现血压过度降低。对于这些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5-5mg,并应在医疗监护下开始治疗。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更低的剂量。

维持剂量

通常有效的维持剂量为一日一次,一次20mg。一般来讲,如果治疗2至4周内未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可进一步增强剂量。在长期临床对照试验中使用的最大剂量为一日80mg。

使用利尿剂的患者

初次使用本品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这在服用利尿剂的病人中更多见,故需特别注意,因为患者可能会处于低血容量或低血钠状况。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的二至三天应停止服用利尿剂(参考【注意事项】),对不能停止服用利尿剂的高血压患者,本品的初始剂量为5毫克。应监测肾功能和血清钾,随后视血压情况调整本品剂量。如有必要,可以恢复使用利尿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2)治疗高血压,开始每日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3)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4)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2. 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30—90mg/m2,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m2。

副作用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1.常见的有(1)高钾血症,最为常见,尤其是单独用药﹑进食高钾饮食﹑与钾剂或含钾药物如青霉素钾等以及存在肾功能损害﹑少尿﹑无尿时;即使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高钾血症的发生率仍可达8.6%~26%,且常以心律失常为首发表现,故用药期间必须密切随访血钾和心电图。(2)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胃痉挛和腹泻;尚有报道可致消化性溃疡。2.少见的有(1)低钠血症,单独应用时少见,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发生率增高。(2)抗雄激素样作用或对其他内分泌系统的影响,长期服用本药在男性可致男性乳房发育﹑阳萎﹑性功能低下,在女性可致乳房胀痛﹑声音变粗﹑毛发增多﹑月经失调﹑性机能下降。(3)中枢神经系统表现,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药可发生行走不协调﹑头痛等。3.罕见的有(1)过敏反应,出现皮疹甚至呼吸困难。(2)暂时性血浆肌酐﹑尿素氮升高,主要与过度利尿﹑有效血容量不足﹑引起肾小球滤过率下降有关。(3)轻度高氯性酸中毒。(4)肿瘤,有报道5例患者长期服用本药和氢氯噻嗪发生乳腺癌。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 2.有双侧肾动脉狭窄、孤立肾有肾动脉狭窄者。 3.高钾血症患者。

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成分

赖诺普利。

螺内酯。

性状

本品为着色片。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应用利尿剂或有心力衰竭、脱水及钠耗竭病人对本品极敏感,必须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低血压。

2.肾功能衰竭病人要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

3.本品应用期间应定期测白细胞、尿常规、肾功能损害病人测血钾、血尿素氮及肌酐。

4.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1.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2)肾功能不全。(3)肝功能不全,因本药引起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4)低钠血症。(5)酸中毒,一方面酸中毒可加重或促发本药所致的高钾血症,另一方面本药可加重酸中毒。(6)乳房增大或月经失调者。2.给药应个体化,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使用,以减少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如每日服药一次,应于早晨服药,以免夜间排尿次数增多。3.用药前应了解患者血钾浓度,但在某些情况血钾浓度并不能代表机体内总钾量,如酸中毒时钾从细胞内转移至细胞外而易出现高钾血症,酸中毒纠正后血钾即可下降。4.本药起作用较慢,而维持时间较长,故首日剂量可增加至常规剂量的2~3倍,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时,可先于其他利尿药2~3日服用。在已应用其他利尿药再加用本药时,其他利尿药剂量在最初2~3日可减量50%,以后酌情调整剂量。在停药时,本药应先于其他利尿药2~2日停药。5.用药期间如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停药。6.应于进食时或餐后服药,以减少胃肠道反应,并可能提高本药的生物利用度。7.对诊断的干扰:(1) 使荧光法测定血浆皮质醇浓度升高,故取血前4~7日应停用本药或改用其他测定方法。(2) 使下列测定值升高,血浆肌酐和尿素氮(尤其是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血浆肾素﹑血清镁﹑钾;尿钙排泄可能增多,而尿钠排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