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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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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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21H31N3O5计10m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66 |
国药准字Z15021615 |
说明 | ||
适应症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中风偏瘫,脑出血,脑血栓,脑萎缩,面神经麻痹,面瘫,脉管炎,高血压,脑梗塞,风湿,类风湿 |
用法用量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口服,一次13~15粒(2g/10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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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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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珍珠(制)、石膏、丁香、川楝子、栀子、红花、肉豆蔻、白豆蔻、决明子、草果仁、苘麻子、枫香脂、土木香、木香、甘草、檀香、降香、地锦草、白巨胜、黑种草子、方海、海金沙、沉香、 荜茇、肉桂、人工麝香、 人工牛黄、水牛角浓缩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本品为暗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黄褐色;气香,味微苦甘、涩、苦。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