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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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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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14片*2板 |
20mg*100片 |
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4033 |
国药准字H34020909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应症为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高血压一般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 |
用法用量 |
请参见【用法用量】部分。详见说明书。 |
口服给药: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80~120mg,分1~3次服。儿童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必要时每4~6小时 |
副作用 |
一般情况和用药部位反应不常见:疲劳、虚弱。实验室发现:不常见:血尿酶升高、血清肌酐升高、肝酶升高、高钾血症。报道了一组综合症状,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症状: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痛/关节炎、ANA阳性、血沉升高、嗜酸性细胞及白细胞增多,皮疹、光过敏或其他皮肤病学反应亦可能发生。罕见:血清胆红素升高、低钠血症。 |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
禁忌 |
对此产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详见说明书。 |
尚未明确。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赖诺普利。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塞米。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片。 |
注意事项 |
1.应用利尿剂或有心力衰竭、脱水及钠耗竭病人对本品极敏感,必须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低血压。2.肾功能衰竭病人要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时间。3.本品应用期间应定期测白细胞、尿常规、肾功能损害病人测血钾、血尿素氮及肌酐。4.本品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应用。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详见说明书。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3.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2)糖尿病;(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7)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