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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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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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0.225g*6袋 |
0.2g*7片 |
生产企业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143 |
国药准字H2009023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度或中度疼痛及多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并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等的症状缓解。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2-3次。将药粉以温水溶解后立即服用。 |
口服,一次200mg(1粒),每日1次,餐后服用。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副作用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mg/m1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药物血浓度达200~300mg/m1后出现。(3)过敏反应: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4)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m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①活动期溃疡病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消化道出血;②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③有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史者,尤其是出现哮喘,神经血管性水肿或休克者。 |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
成分 |
主要成份:赖氨匹林。 |
尼美舒利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粉末,无臭,味微酸,对湿、热不稳定。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某一种水杨酸类药物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过敏。但是对本品过敏者不一定对非乙酰化的水杨酸类药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⑴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酮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⑵可干扰尿酮体试验;⑶血清尿酸测定: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1时,用比色法测定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⑷尿5-羟吲哚醋酸(5-HIA)测定,用荧光法测定时会受本品干扰;⑸尿香草基杏仁酸(VMA)测定,取决于所用方法,结果可高可低不稳定;⑹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