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42mg,含马来酸氯苯那敏0.67mg |
0.3克 |
生产企业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90 |
国药准字H37021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解毒,止痛。用于感冒初起,发热恶寒,鼻塞流涕。 |
1.镇痛、解热: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公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疼痛等症状缓解,同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改变风湿热的基本病理变化,也不能治疗和预防风湿性心脏损害及其它并合症。 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幼年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4~8岁儿童,一次0.5片;8~14岁儿童,一次1片;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贯众、防风、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阿司匹林0.3克。辅料为淀粉、酒石酸、羟丙甲纤维素、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