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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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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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0袋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54 |
国药准字Z430203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片。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贝诺酯。其化学名称为:4一乙酰胺苯基乙酰水杨酸酯。 |
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