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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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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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按C32H37NO12计) |
2g∶125mg |
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106 |
国药准字H120209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对恶性淋巴瘤和急性白血病有较好疗效,对乳腺癌、头颈部癌、胃癌、泌尿系统恶性肿瘤、及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等有效。单用THP的有效率分别为20%~70%。与多种化疗药物如Ara-C、CTX、6-MP、MTX、5-FU、DDP等联合应用抗癌作用增加。 |
因能够通过血脑屏障,故对脑瘤(恶性胶质细胞瘤、脑干胶质瘤、成神经管细胞瘤、星形胶质细胞瘤、室管膜瘤)、脑转移瘤和脑膜白血病,对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对恶性黑色素瘤。 |
用法用量 |
将本品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10ml溶解。可静脉、动脉、膀胱内注射。静注:一般按体表面积一次25~40mg/m2;动脉给药:如头颈部癌按体表面积一次7~20mg/m2,一日1次,共用5~7日,亦可每次14~25mg/m2,每周一次;膀胱内给药:按体表面积一次15~30mg/m2,稀释为500~1000μg/ml浓度,注入膀胱腔内保留1~2h,每周3次为一疗程,可用2~3疗程。 |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100mg/m2,每日一次,连用2~3日;或200mg/m2,用一次,每6~8周重复。溶入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150ml中点滴。 |
副作用 |
1. 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主要为粒细胞减少,平均最低值在14天,第21天恢复,贫血及血小板减少少见。 2. 心脏毒性低于ADM,急性心脏毒性主要为可逆性心电图变化,如心律失常或非特异性ST-T异常,慢性心脏毒性呈剂量累积性。 3.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腔粘膜炎,有时出现腹泻。 4. 其它:肝肾功能异常、脱发、皮肤色素沉着等,偶有皮疹。膀胱内注入可出现尿频、排尿痛、血尿等膀胱刺激症状,甚至膀胱萎缩。 |
一次静脉注射后,骨髓抑制经常发生在用药后4~6周,白细胞值见于5~6周,在6~7周逐渐恢复。但多次用药,可延迟至10~12周恢复。一次静脉注射后,血小板值见于4~5周,在6~7周内恢复,血小板下降常比白细胞严重。静脉注射部位可产生血栓性静脉炎。大剂量可产生脑脊髓病。长期治疗可产生肺间质或肺纤维化。有时甚至l~2疗程后即出现肺并发症,部分患者不能恢复。此外可产生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用药后2小时即可出现,常持续4~6小时。对肝肾均有影响,肝脏损害常可恢复,肾脏毒性可见氮质血症,功能减退,肾脏缩小。卡莫司汀注射液有继发白血病的报道。亦有致畸胎的可能性。卡莫司汀注射液可抑制睾丸或卵子功能,引起闭经或精子缺乏。 |
禁忌 |
严重器质性心脏病或心功能异常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哺乳及育龄期妇女禁用。 |
既往对本药过敏的病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吡柔比星。 |
卡莫司汀注射液主要成份为卡莫司汀。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为淡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微溶于水,略溶于甲醇、丙二醇 |
注意事项 |
严格避免注射时渗漏至血管外,密切监测心脏、血象、肝肾功能及继发感染等情况。原则上每周期均要进行心电图检查,对合并感染、水痘等症状的患者应慎用本药,高龄者适当减量。溶解本品只能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注射用水,以免pH的原因影响效价或浑浊。溶解后药液,即时用完,室温下放置不得超过6小时。 |
1、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卡莫司汀注射液可引起肝肾功能异常。 3、下列情况慎用: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异常、接受过放射治疗或抗癌药治疗的患者。 4、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肝肾功能、肺功能。 5、卡莫司汀注射液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化疗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6、预防感染,注意口腔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