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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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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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958 |
国药准字Z220259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调理脾胃。用于年老衰弱,病后体虚,疲乏无力,食欲减退,肢痛麻木,失眠多梦。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尚不明确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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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山药、制何首乌、熟地黄、山楂(炒)、白术(炒)、当归、白芍(炒)、茯苓、桂枝、干姜、甘草(蜜炙)、麦冬。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山梨醇。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的澄明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