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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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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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639 |
国药准字Z450202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利尿通便。用于火热内盛所致的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心胸烦热、小便短赤、大便秘结。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赤芍,大黄,关木通,滑石,黄连,黄芩,连翘,天花粉,玄参,栀子。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苦。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