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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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片

酚氨咖敏片

规格

0.65g*12片

复方
生产企业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60

国药准字H5302183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8小时服用1次,每次1-2片,24小时不得超过3片。使用时用水将片剂完整送服,不可将片剂咬碎或溶于水中服用。

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1.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

2.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禁忌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650毫克。辅料为糊精、羟丙甲纤维素、聚维酮K90、糖粉、聚丙烯酸树脂Ⅱ、羟丙纤维素、微晶纤维素、羟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0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或薄膜衣异型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不推荐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2、应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3、本品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