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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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

罗汉果止咳胶囊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330mg、维生素C200mg

每粒装0.35g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362

国药准字Z20090246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

1.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

2.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

3.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

4.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副作用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尚不明确。

禁忌

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肝功能损坏者、服用大量维生素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本品。

1.感冒风寒者忌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33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碳酸氢钠、甘露醇、甘氨酸、十二烷基硫酸钠。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国药准字Z20090246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气促,或喉中有痰,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心病是由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支气管哮喘及尘肺等反复发作,进而引起右心室肥大,以至发展成右心衰竭的心脏病。因为此病发展缓慢,常常要数年或数十年才发展成为肺心病,所以,多见于老年人,是心肺功能障碍所引起的一种全身性疾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