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330mg、维生素C200mg |
8克*9袋 |
生产企业 |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62 |
国药准字H51023766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泡腾片,完全溶解于水后,口服。 1.成人及50Kg以上的儿童(15岁以上):一次1-2片,4小时后再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 2.儿童:每日最大量为60mg/Kg,一般剂量为25-30Kg(约8-10岁)儿童每次1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0-35Kg(约10-12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5片;35-50Kg(约12-15岁)儿童,每次1-2片,6小时后可再次服用,每日最多6片,必要时请遵医嘱。 3.25KG以下儿童用药,必须有医师指导。 4.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老年患者应适当减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解热镇痛药。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肝功能损坏者、服用大量维生素C产生肾结石者,禁用本品。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33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辅料为:枸橼酸、碳酸氢钠、甘露醇、甘氨酸、十二烷基硫酸钠。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泡腾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