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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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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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100ml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50 |
国药准字Z450206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