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5ml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27 |
国药准字Z620202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止痛,芳香通窍。用于伤风喷嚏,鼻塞头痛,舟车晕浪,跌打扭伤,肌肉酸痛,蚊虫叮咬 |
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淡棕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