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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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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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5ml |
12粒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27 |
国药准字H35021452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止痛,芳香通窍。用于伤风喷嚏,鼻塞头痛,舟车晕浪,跌打扭伤,肌肉酸痛,蚊虫叮咬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