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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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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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5ml |
每粒装0.42g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27 |
国药准字Z44021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止痛,芳香通窍。用于伤风喷嚏,鼻塞头痛,舟车晕浪,跌打扭伤,肌肉酸痛,蚊虫叮咬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
羚羊角、金银花、淡竹叶、薄荷油(或薄荷脑)、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黄棕色;气香、味凉、苦而后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