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明和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34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人参、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