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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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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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gx9袋 |
生产企业 |
湖北明和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34 |
国药准字Z510202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 袋,一日3 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