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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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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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1.2g |
每袋装1.2克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42 |
国药准字Z20050695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1-3次。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2袋,三岁至七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甜菊粉、糊精、胭脂红、硬脂酸镁。 |
鸡内金(炒)、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槟榔、陈皮。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红色的异形片;味酸、甜。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厌食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