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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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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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1.2g |
10gx10袋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42 |
国药准字Z62021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1-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甜菊粉、糊精、胭脂红、硬脂酸镁。 |
柴胡、姜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红色的异形片;味酸、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服。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