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10ml |
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523 |
国药准字Z20010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消食导滞,运脾开胃。用于小儿厌食症,症见:较长时间见食不贪,食欲不振,甚则拒食,面色少华,唇舌色淡,形体偏瘦,大便溏烂或夹杂不消化食物,气味酸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1~3岁:每次5毫升,4~6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鸡矢藤、山楂(炒)、麦芽(炒)、六神曲(炒)、槟榔、陈皮、连翘。辅料为蔗糖、山梨酸。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色液体;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对于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明确疾病诊断后再进行治疗。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