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天津凯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052 |
国药准字B2002084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滋补肝肾,益气养血。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两虚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气短,食欲不振,四肢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乌鸡粉、龙眼肉、枸杞子、大枣。辅料为甜菊素,山梨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微嗅。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