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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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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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丸重2.5g |
生产企业 |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570 |
国药准字Z420214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补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脾肺虚损,气血不足,食欲不振,惊悸盗汗,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9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成分为党参、白术(炒)、甘草(蜜炙)、茯苓、当归、白芍、黄芪(蜜炙)、熟地黄、肉桂、陈皮、远志、五味子、生姜、大枣(去核)。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微酸、甜、略辛。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