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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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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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2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56 |
国药准字Z200506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2袋,三岁至七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鸡内金(炒)、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槟榔、陈皮。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厌食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