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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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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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重0.45克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56 |
国药准字Z200255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健脾和胃。用于小儿脾胃虚弱,食积不化,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嚼服。三岁以内小儿一次2片;三岁至五岁一次3片;五岁以上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麸炒山药、大枣、净山楂、炒麦芽。辅料为蔗糖、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浅棕褐色片,气香,味甜,酸。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