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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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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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ml*10支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56 |
国药准字B200400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补益气血,养心安神。用于气血两虚证,症见神倦乏力,食欲不振,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指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肝毒性发生率增高);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功能不正常者,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人参,黄芪,当归,蜂王浆。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沉淀;味甜。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