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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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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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x10丸/盒 |
100ml(慧高) |
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709 |
国药准字H32026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本品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温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辅料为赋形剂蜂蜜、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辅料:蔗糖、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色液体,味香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按推荐剂量服用,如需增加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