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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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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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1g/袋;(2)2g/袋。每1g中含凝乳酶活力不得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得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 10μg |
生产企业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192 |
国药准字H2014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用少量温水冲服;用量:成人一次2~3g,一日3次;婴幼儿一次1g,一日3次;6个月以下婴儿一次0.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胃粘膜出血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羔羊胃提取物(含凝乳酶、胃蛋白酶)和维生素B12。每1g中含凝乳酶活力不得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最。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颗粒,有特殊气味,略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具有吸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