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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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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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50m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0087 |
国药准字H20010186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胃肠促动力药,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越的各种症状,如:上腹不适,餐后饱胀,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成人每次1片,每日3次,饭前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量酌减。 |
副作用 |
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分泌增加。神经精神系统:偶见头痛,睡眠障碍等。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确认应停药)。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等。偶出现血DUN,肌酐值升高。沿可见背部疼痛,疲乏,手指发麻,手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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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 存在胃肠道出血、机械梗阻或穿孔时禁用。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伊托必利。 化学名称:N-[4-[2-(二甲氨基)乙氧基]苄基]-3,4-二甲氧基苯甲酰胺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白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本品可增强乙酰胆碱作用,尤其老年患者易出现副作用使用时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