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6g*10袋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07 |
国药准字Z35020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舒肝解郁,清热调经。用于肝郁化火,胸胁胀痛,烦闷急躁,颊赤口干,食欲不振或有潮热,以及妇女月经先期,经行不畅,乳房与少腹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
牡丹皮、栀子(炒焦)、柴胡(酒制)、白芍(酒炒)、当归、茯苓、白术(土炒)、薄荷、甘草(蜜炙)。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苦、略辛。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