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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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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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瓶装100ml,每瓶装150ml,每瓶装300ml,每瓶装500ml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500205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益气健脾,消食开胃。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厌食,症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面黄身瘦、大便稀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20~30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党参、黄芪、白术、茯苓、山药、薏苡仁、麦冬、制何首乌、大枣、焦山楂、麦芽(炒)、桑枝。辅料为蔗糖、炼蜜、苯甲酸钠、山梨酸钾、枸橼酸、菠萝香精、陈皮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食积化热者不适用。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