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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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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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丸重1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230216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舒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血虚、脾失健运所致的月经不调、月经前后诸症,症见经行前后不定期、经量或多或少、有血块,经前胸闷、心烦、双乳胀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用黄酒或温开水送服。水蜜丸一次9~13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艾叶﹑白芍﹑白术﹑川芎﹑当归﹑地黄﹑茯苓﹑甘草﹑黄芩﹑糯米﹑人参﹑砂仁﹑山茱萸﹑食盐﹑熟地黄﹑酸枣仁﹑天冬﹑牛乳﹑香附﹑小茴香﹑延胡索﹑益母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褐黄色的水丸;味咸、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