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0.4g*100片/盒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440226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气微,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