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0g*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奥星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130225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益气活血,养血安神。用于过度疲劳引起的心悸气短,四肢酸痛,全身无力,精神疲惫,烦躁失眠,食欲不振和病后体质虚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1~3次,6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感冒发烧、上呼吸道感染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人参、麦冬、五味子、黄芪、当归、龙眼肉、肉桂、灵芝、鸡血藤、茯苓、山楂、丹参、枣仁、阿胶。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