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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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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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9g*10丸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200259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益气健脾,养血安神。用于心脾两虚,气短心悸,失眠多梦,头昏头晕,肢倦乏力,食欲不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8-10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引起消化道不适及皮疹的病例报告。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党参,白术(炒),黄芪(炙),茯苓,远志(制),酸枣仁(炒),龙眼肉,当归,木香,大枣(去核),甘草(炙)。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