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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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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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3302024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清热解毒,消滞和胃。用于咳嗽咽痛,食欲不振,脘腹胀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婴儿一次4毫升,五岁以内8毫升,六岁以上酌加,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金银花、菊花、连翘、山楂、苦杏仁、陈皮。辅料为枸橼酸、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脾胃虚弱、大便次数多者慎用。 4.6岁以上儿童可在医师指导下加量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