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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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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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6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130212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两胁胀满,食欲不振,打嗝呕吐,胃脘疼痛,大便失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香附(醋制), 白芍 , 佛手 , 木香 , 郁金 , 白术 (炒) , 陈皮 , 柴胡 , 广藿香 , 炙甘草 , 菜菔子 , 槟榔 (炒焦) , 乌药。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气特异,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孕妇慎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