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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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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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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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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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440201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补血益气,健脾暖胃,祛风湿,壮筋骨。用于男女体弱,头晕目眩,食欲不振,腰酸骨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本品主要成分有蛤蚧、党参、黄芪、枸杞子、当归、茯苓、熟地黄、女贞子、甘草、山药、木瓜、狗脊、巴戟天(盐制)、白术、续断(盐制)、杜仲、黄精、骨碎补(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黑色小丸,除去包衣呈深棕色;气香,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