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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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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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九寨沟天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510210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肋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开水冲服。1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柴胡、黄芩、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