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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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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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510217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开胃健脾。用于脾胃虚弱、身体羸瘦、食欲不振、大便稀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嚼服,一次2~3片,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党参、茯苓、山药、莲子、白扁豆(炒)、薏苡仁(炒)、芡实(炒)、白术(炒)、陈皮、冬瓜子(炒)、鸡内金,甘草(蜜炙)。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灰褐色的片;气香,味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便溏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