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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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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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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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00001 |
国药准字Z350205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舒肝解郁,清热调经。用于肝郁化火,胸胁胀痛,烦闷急躁,颊赤口干,食欲不振或有潮热,以及妇女月经先期,经行不畅,乳房与少腹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
牡丹皮、栀子(炒焦)、柴胡(酒制)、白芍(酒炒)、当归、茯苓、白术(土炒)、薄荷、甘草(蜜炙)。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苦、略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