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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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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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0.22g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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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17 |
Z2016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起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每日3次,饭后服用,成人每次3粒,11~14岁每次2粒,8~10岁每次1.5粒,5~7岁每次1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产品并无任何禁忌事项。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蔗糖。 |
主要成分为木馏油、阿仙粉、黄柏粉、甘草粉、陈皮粉。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钙、甘油、水、桂皮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黑棕色稍软的丸剂,气特异,味有灼舌感。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