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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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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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17 |
国药准字Z12020271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本品健脾益气,开胃强身。用于食欲不振,饮食不化,自汗盗汗,头发稀黄,面黄瘦弱,夜卧不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嚼服,7岁以上一次10片,3~7岁一次5~10片,3岁以下一次3~5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蔗糖。 |
本品成分为黄芪,茯苓,党参,白术,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本品为浅棕色片;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食品。 2. 治疗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